1、自7月1日起,销售方为购买方(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就如同身份证号码一样,所有的涉税事宜都需要。这意味着基于纳税人识别号为基础的数据系统已经建立,企业的进销存,所有的发票流向在税务大数据系统都是看的很清楚的。
2、销售平台系统要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
现在是税务大数据监控时代,只要你们公司收受了写有你们公司实名的发票,税务那边通过查询发票流向是很清楚发现你们公司收的这张发票的。这就要求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3、金税三期后社保、个税的风险变大了!
金税三期之后,税务上线大数据接口对接国地税、社保、工商、交易所等,再加上地税接管社保征收,企业的个税筹划空间堵死了。很多行业可能面临洗牌,如建筑行业实行分包管理方式,在项目进行时聘用大量流动人员,不计入正式员工人数,不缴纳社保,致使这部分企业社保缴纳人数偏低,与实际工作人数严重不符。极有可能遭受地税局的征管打击。
纳税人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每个月个税申报的时候,按照税率较低的的工资薪金所得来进行个税申报。有多少员工就报多少员工,按照实际发放的金额申报。
4、通过“私人账户”收款不入账,你以为税务局查不出来吗?
基于成本费用都是有合规发票的,公司开票的收入走“对公账”,不开发票的收入走“私人账户”,加上税务局也对企业不是特别熟悉,很多企业都存在着这样的心理,觉得如此一来,绝对天衣无缝了。
可是金税三期上线之后,税务机关的监控可谓是全天候、360度无死角的,不入账不代表不留痕,企业的记账报税账务处理和纳税匹配情况要求越来越严格,随时备战,合理避税才是关键。
作者:泸州部-姚新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