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过程中,为了减轻股东实缴压力、对股东单方减资剥夺股东资格、或者为了改善财务指标,出于种种目的,公司可能会涉及到减少注册资金的业务。那么小编就来说说双流公司减少注册资金要怎么办理吧,公司减资属于是公司变更业务中办理周期较长,办理手续较复杂的业务了。所以双流公司减少注册资金最好是找专业的双流公司代办机构办理哦。
双流公司减少注册资金办理要求
(1)公司股东会对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减少注册资金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金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券人有权要求公司在减资前清偿债务。
(3)公司减少注册资金,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结合以上双流公司减少注册资金办理要求来分析,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首先,需要公司股东会作出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包括:同意公司减少注册资金,股东各自减少多少的认缴出资金额,同意修改章程。(需要注意的是:股东会作出该决议的时间要提前于登报公告的日期)
下一步,登报公告,联系报社刊登公司减资的公告,向社会公众公示,这是告知债权人公司减资的重要途径,公告四十五天后才能办理下一步。
下一步,公司出具债券债务清偿说明,表示公司债权人对公司减资无异议,减资前的债券债务由减资后的公司承继。
最后,准备好《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刊登有公司减少注册资金公告的报纸、公司债券债务清偿说明、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等相关资料,前往双流区登记机关办理双流公司减少注册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