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有2.5万企业要赶紧移出解除经营异常名录,否则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至2018年4月12日,四川省有84768户工商注册的企业、728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未履行公示义务或公示信息弄虚作假或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等情况,被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且未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根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企业应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之日起的3年内,履行相关公示义务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逾期不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将被工商部门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向社会公示。
数据显示,目前全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即将满三年的企业有2527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39户。如果不及时移出,到今年7月中旬,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同时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被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这种惩治力度,比传统的行政处罚约束性和影响力更大。
提醒,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满3年的企业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信息公告栏查询相关信息。要及时履行相关公示义务,避免被列入“黑名单”,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