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应将事先准备好的文件呈交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申请获批准的申请人颁发旅行社营业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营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未取得旅行社业务营业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旅游业务。2018年9月,文化和旅游部吊销34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申请办理绵阳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流程:
1、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部门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2、审批部门正式受理之后,审批周期为20个工作日。
3、审核通过的申请机构将获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4、申请机构在获得旅行社许可资质的三个工作日内,需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质量保证金账户,并交纳质量保证金20万人民币。走到这一步,旅行社就可以正式开展国内游和入境旅游业务了。
办理绵阳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1、设立申请书。
2、旅行社章程。
3、选择一个交保证金的银行。
4、公司名称的英文名称及缩写。
5、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7、经营设施:两部以上电话、打印机、传真机、电脑、工位。
8、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本条例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资格证书。
9、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人员的履历,身份原件和照片。
10、房产证复印件、租房合同原件、企业住所证明两张。
11、开户银行出具有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12、办理时间:20个工作日,办理地点:国内社是在各省市旅游管理局,出境社由国家旅游局审批。
注意事项:
1、受理、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2、申请人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在旅游政管理部门指定银行中选择一家银行签订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开设保证金专用账户并交存20万元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3、申请人应在交存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后7个工作日内,持交存银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有效凭证(存单)原件及复印件、存款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旅行社责任险保单正本原件及复印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我委行政许可处备案,并可以申请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
4、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