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客户公司咨询,他们是个合伙企业,目前是小规模纳税人,7月份发生一次股权转让使得收入超过500万元了,问是否需要小规模转为一般纳税人,应在什么时候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规定计算缴纳纳税款?
上述这些问题您都清楚吗?一起来看看启冠易立财税的解答~
小规模转为一般纳税人分强行转换和自愿转换两种情况。
一、强行转换:
1、连续12个月或者12个月期间营业额累计达到500万以上,税局就会强制要求企业申请为一般纳税人。
2、12个月内累计销售额达500万的工业企业,要在当月申请一般纳税人,当月不申请的话,下个月会强行转为一般纳税人。
3、企业自愿申请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二、自愿转换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元以上的;
2、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依照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或者第七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九条规定:
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可以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办法所称的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
因此,启冠易立财税的答案出来了:小规模转为一般纳税人?咨询该问题的客户公司需要转为一般纳税人,应从8月份开始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规定计算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