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等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在规定纳税期限内通过该模块申报消费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在办理消费税及附加税申报之前,应先完成消费税税种登记。(南充记账报税)
一、办理路径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消费税及附加税申报。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消费税及附加税申报】。
2.通过首页应申报提醒进入办税功能。
3.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搜索。
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分为补录式申报和填表式申报两种,电子税务局系统会根据企业的消费税品目自动判定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的类别。
二、补录式申报
当仅存在零售金银首饰业务时,系统会自动进入补录式申报,系统会根据开票收入自动带出本期销售额并计算出本期应补(退)税额。填好之后需要核对系统带出的数据是否正确
如存在未开票数据,可在"本期销售额"栏次进行补充。修改本期销售额后,系统将重新计算应纳税额。确认无误后提交完成申报。
三、填表式申报
除零售金银首饰业务外还有其他应纳消费税税业务时,自动进入填表式申报界面,系统会根据企业的业务性质,展示可填报的表单,如发生委托加工业务,报表中会增加《本期委托加工收回情况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