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一:500万以下新购进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
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变化二:除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统一为100%
所有行业: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按10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200%税前摊销;
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变化三: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实际是5%
从政策看,给大家分析一下,哪些企业需要符合什么标准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主要是指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满足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南充公司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