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为了各位纳税人正确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优惠,整理了以下关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点,大家跟我一起来看看吧!
一、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范围
1、年满60岁以上父母;
2、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钱扣除
三、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主体
1、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
2、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分摊方式有哪几种?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5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五、纳税人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
不能。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六。赡养岳父母或公公婆婆是否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的老人(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包括配偶的父母。
根据上面的汇总,你对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的扣除标准了解清楚了吗?南充启冠易立财税,成立十多年,致力于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南充公司注册、代理记账、资质代理以及税收筹划工作,如果你在南充有相关需求欢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