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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2023年个人所得税退补税?

又是新的一年,需要开始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了,那如何办理2023年个人所得税退补税?,具体怎样操作呢,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讲解。
2024.02.22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应提交的申请(书面)材料(统一用16开纸打印或书写): ⑴申请报告,应载明以下内容: ①发行单位名称、地址及出版物存储仓库地址;
2023.11.15

汉中公司怎样获得汉中进出口经营权?

进出口经营权:是指拥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可依法自主地从事进出口业务;无进出口经营的企业,可自行选择外贸代理企业,并可参与外贸谈判等。
2022.10.14

论西昌记账报税的重要性

今天想针对众多创业者所面临的西昌记账报税这件事说一下。长期以来发现很多创业者对记账报税存在一些不正确的认识,一般会有以下几种:
2022.07.29

公对私走的房租费,对方不肯开票怎么办?

钱老板最近在龙泉驿公司注册了一家新企业,接二连三地遇到了难题,钱老板无奈之下重金聘请了一个财务顾问,财务顾问两句话就解决了钱老板的难题!钱老板听后直呼:“这个钱花的真值啊!”
2021.12.01

金税四期知识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在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其中最引人关注的便是启动实施金税工程四期建设。那我们面对即将到来的金税四期时代,那么在遂宁记账报税的老板会计们应该注意哪些呢?今天,给大家总结四点。
2021.11.19

金税四期知识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在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其中最引人关注的便是启动实施金税工程四期建设。那我们面对即将到来的金税四期时代,在遂宁公司注册的老板会计们应该注意哪些呢?今天,给大家总结四点。
2021.11.10

哪些企业可以参与纳税信用评价?

启冠(易立)代理记账小易告知您!哪些企业可以参与纳税信用评价?
2020.09.30

定了!即日起,公转私这8种情况是合法的!财务放心大胆的转!

启冠(易立)代理记账小易告知您!定了!即日起,公转私这8种情况是合法的!财务放心大胆的转!
2020.08.11

重磅:央行全面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账户开立之日即可收付款!

2月12日,央行发布《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在优化工商注册企业开户服务、改进银行账户管理模式方面有重大变革。
2019.02.21

四川企业可用手机下载电子营业执照 兼具年报功能

启冠(易立)代理记账小易提醒您!!! 2018年6月6日,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四川企业可用手机下载电子营业执照 兼具年报功能》的工商要闻,也就是说,省工商局日前正式开通电子营业执照手机下载功能,即企业(含农专社)可以通过支付宝和微信中的“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下载电子版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全国通用。
2018.06.08

【重磅】总局推出《“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不要错过哦!

启冠(易立)代理记账记账提醒您!【重磅】总局推出《“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不要错过哦!
2017.05.05

【重点关注】重磅!国务院推出六大减税措施!取消13%增值税税率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在一季度已出台降费2000亿元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出以下减税举措:     一是继续推进营改增,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从今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同时,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二是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符合这一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是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自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   四是在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展试点,从今年1月1日起,对创投企业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可享受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自今年7月1日起,将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的投资主体由公司制和合伙制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扩大到个人投资者。政策生效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也可享受前述优惠。   五是从今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对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按每年最高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   六是将2016年底到期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包括: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将这一优惠政策范围扩大到所有合法合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按规定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企业)所得税等。   上述六方面措施全部到位后,加上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今年前4个月翘尾减收,预计全年将再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税负3800多亿元。  解读:面对六大减税措施,需重点关注:   1、目前增值税税率为13%的有哪些?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2、现农产品计算抵扣增值税政策   ▲购进农产品,按照取得的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免税农产品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可以按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免税农产品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可以按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3)纳税人批发零售蔬菜、鲜活肉蛋等免税农产品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4)对不享受免税政策的批发、零售纳税人,依照3%征收率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而自行开具或委托税务机关代开的农产品销售发票,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可以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照现行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即按照收购单位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规定,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实行核定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明确了具体核定方法。   后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规定,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扩大核定扣除范围。   3、关于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   小型微利企业的概念源自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备注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1.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2.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4.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均可按照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4、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科技型中小企业,新政策应会规定具体范围。   5、关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财税〔2015〕126号规定,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具体规定如下:   (一)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自行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应当及时向代扣代缴单位提供保单凭证。扣缴单位自个人提交保单凭证的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次年或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   (二)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单位负担部分应当实名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明细清单,视同个人购买,并自购买产品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次年或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   (三)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自行购买符合条件的健康保险产品的,在不超过2400元/年的标准内据实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次年或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   其中试点地区:(1)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2)河北省石家庄市、山西省太原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沈阳市、吉林省长春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芜湖市、福建省福州市、江西省南昌市、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郑州市(含巩义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株洲市、广东省广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海口市、四川省成都市、贵州省贵阳市、云南省曲靖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陕西省宝鸡市、甘肃省兰州市、青海省西宁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不含所辖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   6、关于延长2016年底到期的部分税收优惠   ▲财税〔2015〕98号: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税〔2016〕36号《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十九)项规定,2016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   ▲《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等政策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按规定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如需详细了解欢迎咨询启冠(易立)代理记账小易!
2017.04.24

【法规】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对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企业差旅费中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企业移送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   企业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另有规定外,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三、施行时间   本公告适用于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三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2月9日 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近来,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就企业所得税政策反映了一些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制定了《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便于理解和执行,现对公告解读如下:   一、关于企业差旅费中包含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为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而购买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关于企业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准予税前扣除的规定,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关于企业移送资产确认收入问题   企业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所述情形的,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销售收入,但对被移送资产的税务处理另有规定的,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如企业发生《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第三条规定的股权、资产划转行为的,应按照财税〔2014〕109号文件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如有不解,启冠易立代理记账小易欢迎您的咨询!!!
2016.12.19

刚注册的新公司该怎样购买发票,都需要哪些资料?

刚注册的新公司该怎样购买发票,都需要哪些资料?下面是汉中代理记账给您提供的参考:1.发票购用簿及发票申请报批准表。2.办税人员(一般为财务人员或企业法人、职员等)的身份证、证件照2张、办理发票准购证。3.带好公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税务登记证原件。办税人员本人和公司财务负责人员同去税务部门,第一次领发票需法人签字、即需要法人同去税务部门。成都注册公司提醒您,以上材料为小规纳税人第一次购票应准备手续,一般纳税人第一次购票,除做以上准备外,还应准备以下材料:电脑培训的上岗证原件,税控系统IC卡,购票前先自己电脑零抄税一次(在抄税前,应先输入企业的基本信息),并打印零抄税单。另请以税务部门有新要求或新规定企业应以税务部门为准!
201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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