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600-2694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搜索
服务
凉山州卫生许可证
凉山州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800.00 元
¥1,500.00 元
查看详情
凉山州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凉山州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专业代办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快捷省心!!

¥0.00 元
¥15,000.00 元
查看详情
凉山州烟草专卖许可证
凉山州烟草专卖许可证

专业代办烟草经营许可证,省心省力!!

¥1,500.00 元
¥2,500.00 元
查看详情
凉山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凉山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专业代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省心省力!!

¥0.00 元
¥15,000.00 元
查看详情
凉山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凉山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启冠易立财税专业代办食品经营许可,专业省心!!

¥8,000.00 元/月
¥12,000.00 元/月
查看详情
凉山州办学许可证
凉山州办学许可证

专业代办办学许可证,省心省力!!

¥0.00 元
¥30,000.00 元
查看详情
资讯

自然人股东和公司(法人)股东的区别

自然人股东和公司(法人)股东的区别主要是权利的承担方式不一样,也即原则上只要是股东,享有的权利都是一样的。但是自然人股东,有可能没有受到他人的监督,就滥用职权,此时会承担连带责任。而法人股东这种现象可以得到控制。
2023.03.29

出口环节相关政策(二)

出口环节退(免)税是外贸企业当中重要的流程之一,国家制定出了相关政策。我将阐述以下重要内容。为您一一解答。
2023.01.17

这些社保红线不能碰,可能面临罚款和法律责任

很多企业对社保交不交,还不够明确。误以为不缴社保,单位给予社保补贴也挺好的。有的企业为了减少社保成本,按最低社保基数缴纳社保。 今天启冠易立财税有必要再来给大家科普一下了:社保缴纳哪些误区不能碰!该如何防范呢?
2021.08.19

“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被查了!又一公司付出惨痛的教训!光滞纳金就罚了265万!

启冠(易立)代理记账提醒您! 长期挂账不结转收入是愚蠢行为!老会计看了都想打人!这家公司光滞纳金就被罚了265万......
2020.11.18

再见了,私人账户避税!个人银行账户进账高于这个数,要小心了!

无锡市税务局发布通告,一公司因用个人银行卡收款未申报记账报税纳税,构成偷税,被追缴税款及罚款800多万!
2020.10.26

这种转账方式千万别用!税务正在严查!

让记账报税还在设置“两套账”的企业无所遁形,也让公对私、私对公之间的账户走款成为税务稽查的重点。
2020.09.09

突发!个人账户收款被罚近300万!6月起,公转私、私转私的要小心了!

突发!启冠(易立)代理记账小易提醒您!公转私、私转私的要小心了!个人账户收款被罚近300万!6月起,公转私、私转私的要小心了!
2020.06.16

全了!企业所得税100个问题,财务人员100%需要!

全了! 启冠(易立)代理记账小易告知您!企业所得税100个问题,财务人员100%需要!
2019.09.12

2019社保第一变!断缴一次,这些资格将立即清零!

2019年社保新政策实施,你准备好了吗?前段时间部分地区有消息称,先行移交机关事业单位社保,企业暂缓移交。节后上班,都已陆续回归大家最关心的莫过于2019年,我们的社保到底该怎么缴纳呢?对我们的影响又有多大呢?下面,启冠(易立)代理记账小易来告知您!
2019.03.12

定了!新社保1月1日执行!这6种人可以不交社保!

启冠(易立)代理记账小易提醒您!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社保新政策即将来临,几点内容和大家都息息相关。
2018.09.29

国家正式宣布!社保没有实缴的注意了!你的社保将发生这些变化!

启冠(易立)代理记账小易提醒您!!! 社保政策巨变!新政出台,五险一金发生重大变化,社保断缴怎么办?养老金何处去领?对工资又将造成什么影响?这是每个人都关心的问题!
2018.07.13

【纳税辅导】厉害了!众创空间、孵化器竟有这么多税收优惠政策

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   “春为发生,夏为长赢”。我们盼望春天,因为春天是播种的季节;我们期待春天,因为春天更是播种梦想的季节。   ——“在支持企业创业创新的过程中,税务部门扮演了什么角色,发挥了什么作用?”“对成长期的企业我们有什么政策呢?”   在做客新华网和中国政府网“部长之声”访谈时,面对新华社记者的这个提问,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在回答中说到:“2016年国家将给企业孵化器的优惠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了众创空间,促进了我们国家众创空间以47%的增幅增长。可以试想一下,这些众创空间有了这么大的增幅,不是有更多的人去创业创新了吗?不是可以给创业创新的人提供更多的便利了吗?”   “让创新的种子去播散四方,惠及更多的创新创业者”。王军局长这句饱含深情又富有诗意的话,更是揭示了国家出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目的以及作用。   那么,这里所提及的含众创空间在内的有关孵化器的税收优惠政策究竟是什么呢?笔者这就说给您听。 播撒种子 众创空间与科技企业孵化器比翼双飞 一、什么是众创空间? 简单的讲,众创空间就是一个新型的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 众创空间是顺应网络时代创新创业特点和需求,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的统称。 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抓住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机遇,适应创业创新主体大众化趋势,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5〕23号)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为主线,以构建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为载体,有效整合资源,集成落实政策,完善服务模式,培育创新文化,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 二、什么是科技企业孵化器? 科技企业孵化器(也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孵化器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基地,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 税收优惠 多税种全方位借孵化器助力创新创业 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按照税制改革方向和要求,对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的投资,统筹研究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 鉴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7号)所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已于2015年底到期,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8月11日以财税〔2016〕89号文件下发了《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结合营改增后相关税种的变化,就含众创空间在内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简称“孵化器”)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作了规定。当然,对于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的孵化器以及对应的孵化企业也同时规定了必须具备的一些条件要求。 一、营业税及营改增后的增值税优惠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对孵化器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减免性质代码:03021905);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对孵化器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减免性质代码:01021905)。 二、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优惠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减免性质代码:08021908)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性质代码:10021908)。 三、企业所得税优惠 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性质代码:04120601)。 四、孵化器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孵化器需符合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条件。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发布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 (二)孵化器应将面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业务收入在财务上单独核算。 (三)孵化器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含公共服务场地)应占孵化器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的75%以上(含75%)。孵化企业数量应占孵化器内企业总数量的75%以上(含75%)。 公共服务场地是指孵化器提供给孵化企业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餐厅、接待室、会议室、展示室、活动室、技术检测室和图书馆等非盈利性配套服务场地。 五、孵化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必须在孵化器的孵化场地内。 (二)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孵化器前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 (三)企业在孵化器内孵化的时间不超过48个月。纳入“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及“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或从事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设计、现代农业等特殊领域的创业企业,孵化时间不超过60个月。 (四)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 (五)单一在孵企业入驻时使用的孵化场地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从事航空航天等特殊领域的在孵企业,不大于3000平方米。 (六)企业产品(服务)属于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六、免征营业税、增值税的“孵化服务”范围 所称“孵化服务”是指为孵化企业提供的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代理业”、“租赁业”和“其他服务业”中的咨询和技术服务范围内的服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是指为孵化企业提供的“经纪代理”、“经营租赁”、“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和“鉴证咨询”等服务。 七、备案要求 纳税人持相应证明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符合规定条件的孵化器名单信息,办理税收减免。 此外,对于符合条件的国家大学科技园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也给予了与孵化器相同的税收优惠政策。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真金白银的税收优惠政策必将促进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的不断壮大,有助于创新的种子播散四方。支持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等于间接给了他所支持的企业的帮助,降低创新创业成本,惠及更多的创新创业者,为创新创业主体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支撑。 启冠(易立)代理记账小易欢迎您的咨询!
2017.03.21

国务院3项税收新政将惠及四大类企业

对于我们所熟悉的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他在这次的会议中提出了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税收3项优惠:首先是增值税税率减并至3档、其次加计扣除比例提至75%、最后一项是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范围扩大至50万元。 1、首先来看看小微企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将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从2014年以来,国务院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力度(为了更好的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提至10万元,后再提至20万元,而2015年8月直接提至30万元,范围扩大至所有小微企业,根据目前的相关税收政策,“小微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而此次再度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提至50万元,已经超出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界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税额30万元”的标准,后续有待相关立法进一步完善补充。 2、其次是一些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016年1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正式颁布实施《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执行多年的国税发〔2008〕116号财税〔2013〕70号同时废止。新政对可以加计扣除的行业管理思路从“正列举”转化为“负面清单”,大大扩大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行业,只要不在下述7大禁止类行业的范围内,都可以申请享受该优惠政策。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 -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   按照目前财税[2015]119号文,并没有设定适用加计扣除优惠的科技企业规模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中“中小企业”的标准有待后续明确。 3、然后还有营改增的试点企业   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8省市;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将广播影视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   目前,营改增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包括6%(绝大部分的服务业)、11%(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17%(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0(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另外,增值税征收率为3%。 4、最后就是非营改增的试点企业:   虽然目前实现全面的营改增,但是在税收立法上,依然区分为营改增试点行业以及非营改增试点行业,针对非营改增试点企业,目前依然适用《增值税暂行条例》等规定,主要是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具体适用税率为:17%(绝大部分的销售货物、进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3%(销售或进口粮食等4大类特定货物)、0(出口货物)。   营改增后,不考虑税率0和征收率,目前增值税设置了四档基本税率,17%、13%、11%、6%,与主要发达国家相比,税率设置偏多,不符合税收公平、税收中性原则,也不利于后续增值税的统一立法。 总结: 增值税税率减并至3档、加计扣除比例提至75%、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范围扩大至50万元三项税收新政,将在以下几个方面惠及上述四类企业:第一,不同行业增值税税率差异化缩小,对于确保税收中性、维护税收公平意义重大;第二,中小科技企业创新财税支持力度更大,有利于企业提升竞争力;第三,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范围大大增加,对于降低小微企业税收成本,提升效益,效果值得期待。 总的来说,国家在致力于发展经济的同时,也考虑到了企业的税负问题,只要企业正常的按照规定来经营自己的公司,就不会被纳入异常。 启冠(易立)代理记账欢迎您随时咨询!
2017.03.17

3月起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

启冠代理记账小易提醒您!​从3月1日起,税务部门将对全国范围内的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今后将选择适当的时机,将这项政策覆盖到所有的增值税纳税人。发票承载着商业活动的基本信息,牵一发而动全身,也一直是我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难点。发票认证是指通过发票防伪税控系统对增值税发票所包含的数据进行识别和确认。仅2015年,全国认证增值税发票就有8亿多份,发票认证已成为基层税务机关最繁重的工作之一,纳税人更要往返税务局花大量时间、精力去进行发票认证。然而现在,随着我国税务机关最新研发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全面推行,过去繁琐的流程,只需纳税人在电脑前轻点几下鼠标,办税大厅排长队认证的场面即将成为历史。而此次发票认证改革举措的全面推行将极大减轻纳税人和税务人员的工作强度。据国家税务总局货劳司副司长林枫介绍,这次先选择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进行试点,可以实现纳税信用等级比较高的纳税人现行享受这项便利政策。今后将选择适当的时机,将这项政策覆盖到所有的增值税纳税人。随着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实施,A级纳税人的含金量越来越高了,那么,企业符合哪些条件才能申请评定A级纳税信用?税务机关又是根据哪些指标来评定的呢?纳税信用级别按照什么标准划分?纳税信用级别设为A、B、C、D四级。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税务局根据哪些信息评价企业纳税信用?纳税信用信息分三部分内容,一是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二是税务内部信息,三是外部信息。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包括纳税人的基本信息、评价年度之前的纳税信用记录,以及相关部门评定的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基本信息有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经营信息和特别设置的人员信息。相关部门评定的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主要指从质检、环保、工商、银行、海关等部门取得纳税人的最优记录和最差信用记录。目前这部分信息只记录不参与评价。税务内部信息包括经常性指标信息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经常性指标信息包括涉税申报信息、税(费)款缴纳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登记与账簿信息,非经常性指标信息包括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信息和税务稽查信息。这些信息细化为95个评价指标。外部信息包括外部参考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外部参考信息包括评价年度相关部门评定的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外部评价信息是指从相关部门取得的影响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的指标信息。目前,有纳税人银行账户设置数大于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数、海关进口货物报关数小于增值税进项申请抵扣数等4个指标参与评价,后续税务总局将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情况逐步增加外部信息评价指标。对A级纳税人有什么激励措施?一是A级信用企业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二是普通发票按需领用;三是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四是对于A级纳税人,国、地税机关相互认可,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还可享受本地A级纳税人同等税收待遇;五是在企业所得税征管中给予更多便利,方便办理涉税事宜和简化审批手续;六是纳税信用级别为A、B级的,可以被评定为出口退(免)税管理一类企业,从而享受在国家下达的出口退税计划内,优先安排办理出口退税;七是纳税信用为A、B级且属于海关管理的B类以上企业,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等;八是税务机关与银行部门在全国推出“征信互认银税互动”项目,向守信企业优先提供无抵押信用贷款或其他金融产品服务。评定A级纳税人对纳税额度有要求吗?纳税信用评价和税款缴纳的多少是没有关联的,纳税信用状况不以纳税多少论英雄,不以规模大小论高低,只按纳税遵从的行为记录客观反映。A级纳税人可以免于税务稽查吗?企业被评了A级信用级别,也并不意味着可以不被检查。因为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纳税人纳税遵从情况的重要手段,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的规定,A级纳税人不免于税务稽查,税务稽查信息是纳税信用信息的重要内容,作为非经常性指标纳入信用评价。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完善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9号),对《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中动态调整、通知提醒等条款内容进行了完善,对《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中部分评价指标的扣分标准进行了优化调整,为提高A级纳税人的“含金量”,《公告》提高了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税务稽查发现补税行为的扣分分值。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9号明确,主管税务机关按月开展纳税信用级别动态调整工作。并为纳税人提供动态调整信息的自我查询服务。主管税务机关完成动态调整工作后,于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将动态调整情况层报至省税务机关备案,并发布A级纳税人变动情况通告。省税务机关据此更新税务网站公布的纳税信用评价信息,于每月上旬将A级纳税人变动情况汇总报送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2016.03.07

“三证合一”时代到来,跟税务登记证say goodbye!

根据有关工作部署,2015年10月1日要在全国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以下简称《通知》),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要求切实做好“三证合一”工作衔接。新设立企业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通知》明确,新公司注册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除以上情形外,其他税务登记按照原有法律制度执行。改革前核发的原税务登记证件在过渡期继续有效《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国税、地税之间的协作合作,做好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分工配合,统筹做好改革前后的过渡衔接工作,确保现有登记模式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平稳过渡。工商登记已采集信息税务不再重复采集《通知》明确,工商登记“一个窗口”统一受理申请后,申请材料和登记信息在部门间共享,各部门数据互换、档案互认。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与登记机关沟通协调,确保登记信息采集准确、完整。各省税务机关在交换平台获取“三证合一”企业登记信息后,依据企业住所(以统一代码为标识)按户分配至县(区)税务机关;县(区)税务机关确认分配有误的,将其退回至市(地)税务机关,由市(地)税务机关重新进行分配;省税务机关无法直接分配至县(区)税务机关的,将其分配至市(地)税务机关,由市(地)税务机关向县(区)税务机关进行分配。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工商登记已采集信息,税务机关不再重复采集;其他必要涉税基础信息,可在企业办理有关涉税事宜时,及时采集,陆续补齐。发生变化的,由企业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变更,税务机关及时更新税务系统中的企业信息。已“三证合一”企业注销须先申报清税按照《通知》规定,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须先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填写《清税申报表》。企业可向国税、地税任何一方税务主管机关提出清税申报,税务机关受理后应将企业清税申报信息同时传递给另一方税务机关,国税、地税税务主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进行清税,限时办理。清税完毕后一方税务机关及时将本部门的清税结果信息反馈给受理税务机关,由受理税务机关根据国税、地税清税结果向纳税人统一出具《清税证明》,并将信息共享到交换平台。税务机关应当分类处理纳税人清税申报,扩大即时办结范围。根据企业经营规模、税款征收方式、纳税信用等级指标进行风险分析,对风险等级低的当场办结清税手续;对于存在疑点情况的,企业也可以提供税务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税务机关在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的,或者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等情形的,办理时限自然中止。在清税后,经举报等线索发现少报、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相关信息传至登记机关,纳入“黑名单”管理。过渡期间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税务机关按照原规定办理税务总局将完成相关征管系统改造《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大信息化投入,按照统一规范和标准,改造升级相关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凡是能利用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都要通过共享平台交换并应用企业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税务总局将完成统一推广的综合征管系统(国税)、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出口退税系统、金税三期核心征管软件等应用系统的改造工作。各省税务机关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建设方案调整相关信息系统的通知》(税总办发〔2015〕160号)要求,落实企业纳税人识别号与统一代码的衔接方案,配合有关单位,搭建省级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并改造自有税务应用类系统及网上办税等系统,实现与税务总局统一推广系统的对接。税务机关要做好服务和落实工作《通知》同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做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让广大纳税人了解“三证合一”改革的内容、意义,知晓“三证合一”改革带来的便利。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将“三证合一”改革工作列入2015年第四季度绩效考核,按照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考评考核。税务总局也将适时组织开展“三证合一”改革专项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及个人尤其是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地圆满完成。
2015.09.24

热门服务

成都公司注册  乐山公司注册  绵阳公司注册  德阳公司注册  自贡公司注册  内江公司注册  遂宁公司注册  广安公司注册  南充公司注册  达州公司注册  巴中公司注册  攀枝花公司注册  西昌公司注册  泸州公司注册  广元公司注册  雅安公司注册  宜宾公司注册  眉山公司注册  宜昌公司注册  襄阳公司注册  荆州公司注册  汉中公司注册  双流公司注册  龙泉驿公司注册  广汉公司注册  资阳公司注册

成都公司注销  乐山公司注销  绵阳公司注销  德阳公司注销  自贡公司注销  内江公司注销  遂宁公司注销  广安公司注销  南充公司注销  达州公司注销  巴中公司注销  攀枝花公司注销  西昌公司注销  泸州公司注销  广元公司注销  雅安公司注销  宜宾公司注销  眉山公司注销  宜昌公司注销  襄阳公司注销  荆州公司注销  汉中公司注销  双流公司注销  龙泉驿公司注销  广汉公司注销  资阳公司注销

成都代理记账  乐山代理记账  绵阳代理记账  德阳代理记账  自贡代理记账  内江代理记账  遂宁代理记账  广安代理记账  南充代理记账  达州代理记账  巴中代理记账  攀枝花代理记账  西昌代理记账  泸州代理记账  广元代理记账  雅安代理记账  宜宾代理记账  眉山代理记账  宜昌代理记账  襄阳代理记账  荆州代理记账  汉中代理记账  双流代理记账  龙泉驿代理记账  广汉代理记账  资阳代理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