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社保调基大考马上就要来了,社保基数一词又将被更多企业关注。前不久2020年的社平工资也公布了出来
另外四川等多个省市的社平工资也相继公布,这将对各地每年的社保基数上下限制定提供参考。除了平均工资,不少人还关注最低工资,最低工资也涉及到员工的一些权益,比如待岗工资、各种补贴等。今年全国各地的最低工资国家还未统计公布,我们先看看去年的。
往往很多企业不懂政策的话,出于节省成本考虑,会给员工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社保。已经是2021年了,这种做法通常来说是不合规的,除非员工的实际工资真的低于最低社保基数。扫盲知识又来啦,今天给大家好好说说社平工资下企业申报社保基数一事。
一、什么是社保基数?
一个员工的社保缴费等于基数乘比例。比例费率这个问题一般在一个地方,一个公司内部一段时间内相对还是保持稳定的,其他时间变量主要是在基数。基数的申报重中之重,这是一个让HR简单到哭,复杂到爆的公式。
提到基数,我们必须要说到一个重要文件就是2006年60号文,这个是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的通知,当年把社保缴费做了规定,现在虽然有差异,绝大部分还是按照60号文做的设计。60号文本身来说也给大家一些选择性,参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数可以为职工工资总额,这是一种计算方法。
第二个也可以为本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之和。因为这里从部委的层面是给了大家有一定的灵活和设计选择权,这也导致今天我们再回看的时候,每个地方的申报规则稍微有所差异的。不过现在很多都是以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作为社保缴纳基数上下限。也就是说员工的社保基数申报最低不低于社平工资的60%(所以工资低于最低基数的员工,应该按照最低基数申报),最高不超过社平工资的300%。出于人力成本考虑,现实中不少企业不管员工工资高低,全部按照最低基数给员工缴纳社保,这是不合规的,也不提倡大家这样操作。
二、社保基数合规要求
去年10月30日,北京、上海、山东(含青岛)、山西、湖南、四川、天津、吉林、江西、深圳、广西、贵州、西藏、新疆(兵团)等省(区、市)同时发布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各地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部分省还包括职业年金等)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中国正式步入全面社保税征时代。北京五险一金也在去年实现了合并申报,申报完成后人社部门将相关数据传递给税务部门、医保部门与公积金部门。
以上这些变化都表明:国家对于社保基数的合规性要求更加严格。所以企业不合规缴纳社保,都是不行的呢,容易受到相关部门的稽查,甚至罚款整顿。
三社保缴纳要注意!
除了单位按最低基数给员工交社保是不合法的之外,下面这几个社保缴纳的误区,企业和个人也要避免!否则,后果严重!
1、员工拟定了放弃社保声明单位还需要缴纳?
答:需要。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雷打不动的义务。员工自愿起草或签订放弃社保的协议,本身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协议无效。缴纳社保一事,用人单位不能看员工的意愿,无论怎么约定,只要没有按规定缴纳,即为违法行为。
2、把社保换成现金,再直接交给员工可以吗?
答:不可以。
这属于无效行为,因为社保不是完全直接上交给个人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意思就是,劳动者也有缴纳社保的义务,同样不得无视,但凡行政部门查实,企业与个人均会受到处罚。
所以大家要注意,合理合法。
3、“被自愿”了,该怎么办?
答:若发生公司强制不缴社保,并逼迫员工签相关证明的话,人社局会做出相应处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并且,企业如果强制员工签订放弃社保协议,是无效且违法的,最后企业依法处理,照样需要缴纳。
4、可以劝员工放弃社社保,增加工资吗?
答:不可以。
对于员工来说,社保的按规定缴纳是对自己负责。对于企业来说,合理缴纳社保,依法承用人单位义务,不仅是为员工负责,更是对企业负责。
相信你也看到了,今年出现的各种大环境都在考验着各中小企业和企业HR,而这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懂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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