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公司代办民办非企业单位,那么什么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哪些行业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呢!小编来为您解答!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1号发布)办理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属于我国三大非营利组织之一。依据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8号发布,依据民政部令第38号《民政部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从事下属非营利性的服务活动:
(一)教育事业,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学校、学院、大学,民办专修(进修)学院或学校,民办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等;
(二)卫生事业,如民办门诊部(所)、医院,民办康复、保健、卫生、疗养院(所)等;
(三)文化事业,如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室)、博物馆(院)、美术馆、画院、名人纪念馆、收藏馆、艺术研究院(所)等;
(四)科技事业,如民办科学研究院(所、中心),民办科技传播或普及中心、科技服务中心、技术评估所(中心)等;
(五)体育事业,如民办体育俱乐部,民办体育场、馆、院、社、学校等;
(六)劳动事业,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或中心,民办职业介绍所等;
(七)民政事业,如民办福利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民办婚姻介绍所,民办社区 服务中心(站)等;
(八)社会中介服务业,如民办评估咨询服务中心(所),民办信息咨询调查中心 (所),民办人才交流中心等;
(九)法律服务业;
(十)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