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雅安公司注册时,股东作为出资人或是投资人既可以是自然人担任也可以是由法人担任,那么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有什么区别呢,下面由小易为各位介绍一下这两者的区别吧。
自然人股东为—个具体的人,个人享有并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如参加股东会,查阅财务会计资料、领取股红等。 法人股东是一个组织,作为抽象的依法拟制的实体,其权利义务的行使承担,需通过具体人的行为来完成,方式为派出股东代表,凭授权委托手续代表其完成,后果由组织承担。 主要区别仅在于权利义务行使承担方式上有别。权利义务的实质内容无区别。
但在权利的行使方式,税负方面、以及股东的风险方面都有一定的区别。具体来说,权利行使上,自然人股东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而法人股东则需要派出股东代表,凭法人股东的委托授权自然人来行使权利。
在税务承担上,自然人股东收到分红,需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而法人股东收到的分红,则由法人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两者在税收比例上、税收缴纳方式上都有所不同。
因此,在风险承担上来说,尽管股东原则都是有限责任,但公司法规定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可以突破有限责任的规定,法人股东最终还是由法人承担责任,自然人股东则将由自然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