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号新公司法颁布后,面对铺天盖地的减资宣传,很多公司都在考虑是否减少注册资金,但是对于减资又不太清楚,新公司怎么处理?老公司怎么处理?今天小编就统一回复下。
2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1、依照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设置三年过渡期,自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2、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公司法规定期限的,应当在过渡期内进行调整。
3、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2027年7月1日起剩余出资期限不足五年的,无需调整出资期限;剩余出资期限超过五年的,应当在过渡期内将剩余出资期限调整至五年内。调整后股东的出资期限应当记载于公司章程,并依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4、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三年过渡期内,缴足认购股份的股款。
5、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过渡期内未调整出资期限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依法要求其在九十日内调整出资期限,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不得超过五年。也就是说,如果企业想减少注册资金、调整注册资本的,7月1日以后就要行动起来了,并且3年内要完成!
从本月1号开始过渡期就开始了,时间为三年,如果有公司想减少注册资金的欢迎电话咨询。启冠易立财税成立十多年,致力于为中小企业提供南充记账报税、公司注册、资质代办等相关业务,如果有相关需要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