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经营了,要及时办理公司注销,那在成都及双流,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注销中的这些财务和税务问题,你一定要知道。
1、税务注销要排在前
公司注销时,如果企业是主动宣布解散、破产、撤销的,在决定注销的时候就应当准备材料去办理税务注销,在完成税务注销后才能去办理工商注销。如果是"被动"注销的,比如是被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那么在吊销起15日内应办理好税务注销程序,而后再到工商部门办理公司注销。
2、纳税申报、 账务处理及税务资料不可少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必须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正确建帐、记帐,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纳税或扣税资料,并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如果纳税人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纳税或解缴税款申报,或是没有保管好账簿和记账凭证、不按照规定印制及使用发票,这都属于税务违章行为。还有更严重比如连账本都没有的公司,就必须从公司注册经营那天开始补账,同时要将所欠的税款都补缴,并交滞纳金。
3、公司注销前要清算
企业在终止经营活动后,应当在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
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是办理过出口退税备案的公司,还要记得在公司注销前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出口退税清算,同时补缴印花税等小税种。
4账簿等涉税资料要保存好
在公司注销完成后,千万记得要把账簿等涉税资料保存好。根据规定,涉税资料应当保存30年,不能私自销毁。
以上就是成都小规模纳税人注销、成都一般纳税人公司注销需要提前知道的事情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