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在内江公司注册后需要设立分公司,那么分公司的负责人和公司的法人代表有什么区别呢!小编来告知你!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
负责人是经营单位及分公司的登记注册事项之一,是指代表经营单位及分公司行使职权、主持经营单位及分公司生产经营或服务活动的人。单位负责人主要有两类: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国有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具体指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等。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的主要区别就在于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负责人,但负责人则不一定是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