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遂宁公司注册,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而负责人是指代表经营单位及分公司行使主持经营单位及分公司经营或服务活动的人,一般由经营单位或分公司所属的上级法人单位任命。《营业执照》上记载是法定代表人的,表明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比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营业执照》上记载是负责人的,一般是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比如:分公司、个体工商户等,通过这一名称的差异,我们就可以判断出组织的法律性质。
分公司负责人一般不对外承担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产是总公司的一部分,其只有经营使用权,而不享有所有权,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也不以分公司经营管理的财产为限制。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最后在提醒下大家,只要是在遂宁营业执照注册下来后一定要在遂宁代理记账,不然会影响关联到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