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由市(区)县级机关受理,是主要用于规范人力资源服务和人力资源职介行业。
绵阳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适用范围有:
1.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绵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3.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执行国家有关劳务派遣的规定。
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
3.有一定数量工作人员。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办理程序有:
1.申请。申请人向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告知。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告知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许可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告知承诺事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事后监管措施等。
3.承诺。申请人签署承诺书。
4.审批。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承诺事项进行审查,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同意的,发给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不同意的,书面告知理由。
承诺书样本有: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制作了承诺书样本。
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在开展年度报告公示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依法查处,并公开查处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备案办理:
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段,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绵阳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