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10月1日起,印花税新政策正式实施。以下是对该政策的详细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支持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进一步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印花税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二、主要内容
1、营业账簿印花税新政策
对企业改制重组以及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营业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原已缴纳印花税的部分不再缴纳印花税。这一规定减轻了新企业在成立初期的税收负担。
2、应税合同印花税政策
企业改制重组以及事业单位改制前书立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各类应税合同,由改制重组后的主体承继原合同权利和义务且未变更原合同计税依据的,改制重组前已缴纳印花税的不再缴纳印花税。这一规定避免了因企业改制重组而导致的重复征税问题。
3、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政策
(1)对因企业改制、合并、分立、破产清算以及事业单位改制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这一规定有助于降低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的交易成本。
(2)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所属具有国有资产管理职责的部门按规定对土地、房屋等权属进行行政性调整,以及对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划转土地、房屋等权属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这一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支持和优惠。
4.改制重组印花税新政策适用条件
(1)企业改制后其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
(2)事业单位改制后其原出资人(包括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单位)存续并在改制后的企业中出资(股权、股份)比例超过50%。
(3)企业合并、分立需满足投资主体存续或投资主体相同的条件。
三、其他调整
除了上述针对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的印花税政策外,新政策还对印花税的其他方面进行了调整,如:
1.减少了权利、许可证件照的印花税,每件从5元降低或取消(具体降低情况需参考当地税务局公告)。
2.降低了部分税目的印花税税率,如商标权、著作权等从万分之五降低到万分之三。
3.明确了增值税不作为计缴印花税的依据。
4.取消了之前的尾数规定,现在直接按照实际计算税额纳税。
5.新增了印花税扣缴义务人的规定,对于境外个人或单位也有相应的规定。
6.明确了纳税时间和纳税地点,方便纳税人纳税申报。
四、注意事项
1.纳税期限: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逾期申报将产生滞纳金。
2.政策适用:纳税人应仔细了解并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适用条件,并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和享受优惠政策。同时,应留存好相关资料以备税务部门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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