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新建商品房房源信息采集?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并完成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后,通过此模块向税务机关报送新建商品房房源信息,报送完成后,可进行土地增值税税源明细采集及申报。
二、办理商品房房源信息采集的路径。
1.【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新建商品房房源信息采集】。
2.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搜索。
(一)查询已采集商品房房源信息
点击进入【新建商 品房房源信息采集】,点击【土地增值税项目名称】下拉框选择对应土地增值税项目名称,系统自动带出该项目编号、项目状态以及土地增值税项目编号下的所有现预(销)售许可证号,点击【现预(销)售许可证号】下拉框选择现预(销)售许可证号。选择好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可带出所选现预(销)售许可证对应的房源信息以销售信息。
(1) 点击【采集房源信息】,可查看对应预售许可证编号、房屋编码、不动产单元号等信息。
(2) 点击【采集销售信息】可查看对应房屋编码、不动产单元号、(网签)合同签订时间等。
(二)新增商品房房源信息采集
1.手动新增
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先采集房源信息,再采集对应的销售信息,具体步骤如下:
点击【新增】。在“采集房源信息”栏目下录入预售许可证编号、房屋编码等信息。在“采集销售信息”栏目下录入新增房源信息对应的销售信息。勾选需要采集的房源信息(可多选),点击【提交】,保存成功即可。
2.批量导入
可将需采集的房源信息和对应的销售信息同时导入。
(1)点击【批量导入】-【下载模板】,在模板文件中填入需要采集的房源信息和对应的销售信息。
(2)导入房源信息文件。点击【选择文件】或直接拖拽文件至指定区域导入文件。若导入文件选择错误,可点击【重新选择】上传正确文件替换误传文件,或直接点击【删除】后重新导入文件。确认无误后,【点击上传】上传房源信息以及销售信息。
(3)上传成功后,可手动修改需要改动的房源或销售信息,点击【确定导入】。系统返回新建商品房房源信息采集界面,勾选需要采集的房源信息(可多选),点击【提交】,保存成功即可。
(三)商品房房源信息导出与删除
1.房源信息导出。勾选需要导出的房源信息,点击【批量导出】下载房源信息。
2.房源信息删除。勾选需要删除的房源信息(可多选),点击【删除】即可。
如您在办理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南充代理记账机构启冠易立财税·南充部4006002694咨询。启冠易立财税在四川、陕西、湖北均设有代理记账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