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进行发票领用的操作?
纳税人因生产经营需要开具发票的,在办理票种核定申请后,根据需要的发票种类、数量以及领用方式,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此功能先申请领用发票,再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者税控系统进行开具。
“数电票”试点纳税人如需开具数电票(除数电纸票外),无需进行申领,直接在授信额度范围内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即可。
二、 在四川省电子税务局进行发票领用的具体操作步骤。
领用发票完要以下四个步聚:进入【发票领用】模块-填写领票信息-选择取票方式-提交申请待审核。
(一)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发票领用
1.【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申领】-【发票领用】。
2.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搜索。
(二)进入发票领用界面、点击【新增】,系统会自动带出企业已核定的有效发票票种信息,下拉选择发票种类、填写领用数量
1.如果纳税人需要领用增值税纸质发票,填写的增值税纸质发票份数与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之积超过可用剩余授信额度,系统会进行提示,纳税人需先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使用】-【授信额度调整申请】模块申请调整授信额度后再申请领用。
2.若为“数电票”试点纳税人,同时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电票,使用税控系统开具纸质发票的,授信额度合并计算。其中,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电票的,按照纳税人所开具数电票的实际金额扣减授信额度;使用税控系统开具的纸质发票的,在纳税人领用发票时按照领用份数与单份最高开票限额之积扣减授信额度,开具时不再重复扣减。
3.如纳税人需要增加定额发票数量,需先办理调增定期定额,可以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定期定额户核定及申报】-【定期定额户核定及调整定额】中提交定期定额调整申请,待调整通过后进行定额发票的领用。
4.纳税信用等级不同,纳税人可领用发票的数量不同,具体相关规定如下:
(1)若纳税人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
(2)若纳税人纳税信用级别为B级的,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
(3)若纳税人纳税信用级别为C级或M级,则按照票种核定的数量按月按需领用。
(4)若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在一个月内多次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用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用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不得再领用专用发票。
(三)选择取票方式。目前电子税务局提供大厅取票、自助取票柜、邮寄取票三种方式。
1.若想要前往大厅取票,则选择大厅取票、自助取票柜方式,系统会自动带出对应的【取票税务大厅】和【税务大厅地址】。自助柜取票方式由于设备接入问题暂未启用,纳税人可选择大厅取票或邮寄取票方式。
2.若想要通过邮寄取票,则选择邮寄取票方式,选择收票人并填写邮寄地址。
如果收票人下拉选项为空,则需要先维护邮寄地址。纳税人可通过下方提示“请前往邮寄信息管理维护收票人信息”直接进入【邮寄信息管理】模块,也可以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业务】- 【邮寄信息管理】进入。
点击“新增地址”,录入地址信息后,点击“保存”即可完成添加。目前只支持添加四川省内邮寄地址。
(四)纳税人提交申请后,需等待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方可领用。如需查询申请进度,可进入【我要查询】-【涉税进度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如您在办理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南充代理记账机构启冠易立财税·南充部4006002694咨询。启冠易立财税在四川、陕西、湖北均设有代理记账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