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如何申请?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应当自完成税务登记之日起15日内,将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会计核算软件等相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办理步骤:
完成备案共需要三步:进入【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确认会计制度信息、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核算软件信息及会计报表情况→提交报告。
企业进入四川省电子税务局【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模块后,系统会根据企业有无历史备案信息自动判定是否为首次办理。
1.首次办理系统自动带出部分预填信息,其中有效期起默认为税务登记时间(若会计报表报送期间选择季报则有效期起默认为税务登记时间当季首日)。企业进行确认,对预填不一致的进行修改。
点击【会计报表情况】右上角的【编辑】,系统将根据企业选择的会计制度信息自动展示需要报送的会计报表类型,企业可选择会计报表报送期间为"月报"或"季报",(为便于企业报送会计报表、减少报送次数建议选择"季报",企业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月报")。系统将自动保持必报报表报送期间一致,同时默认全选"年报"且不可修改。当会计报表报送期间选择季报时,备案报告有效期起必须选择为季初,有效期止必须选择为季末。
点击【提交】,系统提示“申请成功”,可下载打印《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2.非首次办理系统自动带出企业当前有效的备案信息,企业可对其进行修改或新增。
(1)修改备案信息企业对当前备案的会计制度信息、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核算软件信息、会计报表情况进行修改(如已存在部分财务报表申报记录,则对应属期的备案信息不可修改)。
(2)新增备案信息如当前有效备案信息即将到期,点击左侧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列表栏【新增】,将新增备案信息。其中新增备案信息"有效期起"默认为上条备案信息有效期止+1日,"有效期止"默认为"9999-12"(新增备案信息有效期起止必须与历史备案信息连续,不得有重叠,有间隔)。
3.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完成后可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务报表报送】按照报送期间进行财务报表申报。
如您在办理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南充代理记账机构启冠易立财税·南充部4006002694咨询。启冠易立财税在四川、陕西、湖北均设有代理记账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