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600-2694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搜索
资讯

新公司法财税七大变化

伴随新公司法实施 公司税务管理也将受到相应影响 对于老板而言,需要关注的是新规“七大变更” 不仅如此,还有很多企业都在疑惑 是减资还是实缴? 还是选择不做调整?
2024.07.25

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发票领用操作流程

纳税人因生产经营需要开具发票的,在办理票种核定申请后,根据需要的发票种类、数量以及领用方式,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先进项发票领用,再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者税控系统进行开具。
2024.04.25

税务筹划对企业有多重要,你知道吗?

众多企业的老板都知道税务筹划,但多数老板不知道为什么要做?它到底是什么?是偷税漏税吗?说实话,能这么认为这个的老板就大错特错了,对税收税法这一块知识了解得不够全面。
2024.04.19

绵阳医疗器械备案办理

通常我们说所的绵阳医疗器械主要包含了三大类。一类主要是常规管理可保障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无需备案。二类医疗器械主要是指,需要加以控制才能保障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医疗器械,需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进行备案管理。
2024.03.18

代理记账报税之发票税率

公司成立以后,老板们经营业务肯定会涉及到开发票,那发票税率栏的11种显示方式你们知道吗?我想老板们会有疑惑?这时就能体现出寻找专业的代理记账报税公司的重要性了。
2024.01.15

绵阳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

绵阳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是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由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发布的法定。设立任何类型旅行社,都必须要向相关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024.01.16

2020年最新版: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表

启冠(易立)代理记账小易提醒您!2020年最新版: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表
2020.09.30

定了!新社保1月1日执行!这6种人可以不交社保!

启冠(易立)代理记账小易提醒您!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社保新政策即将来临,几点内容和大家都息息相关。
2018.09.29

没缴社保!! 看一看将来你在大成都购房、落户、买车有多难!!!

启冠(易立)代理记账小易提醒您!社保缴纳不仅仅对我们的住房有影响,还影响着我们落户、买车摇号等各方面,所以一定不要断缴哦
2018.03.24

营改增后发票实务问题50问

企业一直在国税申报增值税,在地税申报营业税,营改增后税控设备需要重新发行吗? 答:如您已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更换税控设备。若您是原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未纳入升级版,在变更为一般纳税人后,需更换为升级版税控设备。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8、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营改增之前已经申报了营业税但是没有开具发票,营改增之后有什么处理办法? 如需了解更多启冠易立代理记账小易欢迎随时咨询!
2017.02.16

税务稽查的11个异常指标,再也不蒙圈了!

工商注册企业税务稽查的11个异常指标,再也不蒙圈了!
2016.11.21

3月起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

启冠代理记账小易提醒您!​从3月1日起,税务部门将对全国范围内的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今后将选择适当的时机,将这项政策覆盖到所有的增值税纳税人。发票承载着商业活动的基本信息,牵一发而动全身,也一直是我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难点。发票认证是指通过发票防伪税控系统对增值税发票所包含的数据进行识别和确认。仅2015年,全国认证增值税发票就有8亿多份,发票认证已成为基层税务机关最繁重的工作之一,纳税人更要往返税务局花大量时间、精力去进行发票认证。然而现在,随着我国税务机关最新研发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全面推行,过去繁琐的流程,只需纳税人在电脑前轻点几下鼠标,办税大厅排长队认证的场面即将成为历史。而此次发票认证改革举措的全面推行将极大减轻纳税人和税务人员的工作强度。据国家税务总局货劳司副司长林枫介绍,这次先选择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进行试点,可以实现纳税信用等级比较高的纳税人现行享受这项便利政策。今后将选择适当的时机,将这项政策覆盖到所有的增值税纳税人。随着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实施,A级纳税人的含金量越来越高了,那么,企业符合哪些条件才能申请评定A级纳税信用?税务机关又是根据哪些指标来评定的呢?纳税信用级别按照什么标准划分?纳税信用级别设为A、B、C、D四级。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税务局根据哪些信息评价企业纳税信用?纳税信用信息分三部分内容,一是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二是税务内部信息,三是外部信息。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包括纳税人的基本信息、评价年度之前的纳税信用记录,以及相关部门评定的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基本信息有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经营信息和特别设置的人员信息。相关部门评定的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主要指从质检、环保、工商、银行、海关等部门取得纳税人的最优记录和最差信用记录。目前这部分信息只记录不参与评价。税务内部信息包括经常性指标信息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经常性指标信息包括涉税申报信息、税(费)款缴纳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登记与账簿信息,非经常性指标信息包括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信息和税务稽查信息。这些信息细化为95个评价指标。外部信息包括外部参考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外部参考信息包括评价年度相关部门评定的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外部评价信息是指从相关部门取得的影响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的指标信息。目前,有纳税人银行账户设置数大于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数、海关进口货物报关数小于增值税进项申请抵扣数等4个指标参与评价,后续税务总局将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情况逐步增加外部信息评价指标。对A级纳税人有什么激励措施?一是A级信用企业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二是普通发票按需领用;三是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四是对于A级纳税人,国、地税机关相互认可,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还可享受本地A级纳税人同等税收待遇;五是在企业所得税征管中给予更多便利,方便办理涉税事宜和简化审批手续;六是纳税信用级别为A、B级的,可以被评定为出口退(免)税管理一类企业,从而享受在国家下达的出口退税计划内,优先安排办理出口退税;七是纳税信用为A、B级且属于海关管理的B类以上企业,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等;八是税务机关与银行部门在全国推出“征信互认银税互动”项目,向守信企业优先提供无抵押信用贷款或其他金融产品服务。评定A级纳税人对纳税额度有要求吗?纳税信用评价和税款缴纳的多少是没有关联的,纳税信用状况不以纳税多少论英雄,不以规模大小论高低,只按纳税遵从的行为记录客观反映。A级纳税人可以免于税务稽查吗?企业被评了A级信用级别,也并不意味着可以不被检查。因为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纳税人纳税遵从情况的重要手段,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的规定,A级纳税人不免于税务稽查,税务稽查信息是纳税信用信息的重要内容,作为非经常性指标纳入信用评价。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完善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9号),对《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中动态调整、通知提醒等条款内容进行了完善,对《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中部分评价指标的扣分标准进行了优化调整,为提高A级纳税人的“含金量”,《公告》提高了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税务稽查发现补税行为的扣分分值。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9号明确,主管税务机关按月开展纳税信用级别动态调整工作。并为纳税人提供动态调整信息的自我查询服务。主管税务机关完成动态调整工作后,于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将动态调整情况层报至省税务机关备案,并发布A级纳税人变动情况通告。省税务机关据此更新税务网站公布的纳税信用评价信息,于每月上旬将A级纳税人变动情况汇总报送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2016.03.07

“三证合一”时代到来,跟税务登记证say goodbye!

根据有关工作部署,2015年10月1日要在全国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以下简称《通知》),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要求切实做好“三证合一”工作衔接。新设立企业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通知》明确,新公司注册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除以上情形外,其他税务登记按照原有法律制度执行。改革前核发的原税务登记证件在过渡期继续有效《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国税、地税之间的协作合作,做好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分工配合,统筹做好改革前后的过渡衔接工作,确保现有登记模式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平稳过渡。工商登记已采集信息税务不再重复采集《通知》明确,工商登记“一个窗口”统一受理申请后,申请材料和登记信息在部门间共享,各部门数据互换、档案互认。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与登记机关沟通协调,确保登记信息采集准确、完整。各省税务机关在交换平台获取“三证合一”企业登记信息后,依据企业住所(以统一代码为标识)按户分配至县(区)税务机关;县(区)税务机关确认分配有误的,将其退回至市(地)税务机关,由市(地)税务机关重新进行分配;省税务机关无法直接分配至县(区)税务机关的,将其分配至市(地)税务机关,由市(地)税务机关向县(区)税务机关进行分配。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工商登记已采集信息,税务机关不再重复采集;其他必要涉税基础信息,可在企业办理有关涉税事宜时,及时采集,陆续补齐。发生变化的,由企业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变更,税务机关及时更新税务系统中的企业信息。已“三证合一”企业注销须先申报清税按照《通知》规定,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须先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填写《清税申报表》。企业可向国税、地税任何一方税务主管机关提出清税申报,税务机关受理后应将企业清税申报信息同时传递给另一方税务机关,国税、地税税务主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进行清税,限时办理。清税完毕后一方税务机关及时将本部门的清税结果信息反馈给受理税务机关,由受理税务机关根据国税、地税清税结果向纳税人统一出具《清税证明》,并将信息共享到交换平台。税务机关应当分类处理纳税人清税申报,扩大即时办结范围。根据企业经营规模、税款征收方式、纳税信用等级指标进行风险分析,对风险等级低的当场办结清税手续;对于存在疑点情况的,企业也可以提供税务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税务机关在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的,或者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等情形的,办理时限自然中止。在清税后,经举报等线索发现少报、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相关信息传至登记机关,纳入“黑名单”管理。过渡期间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税务机关按照原规定办理税务总局将完成相关征管系统改造《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大信息化投入,按照统一规范和标准,改造升级相关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凡是能利用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都要通过共享平台交换并应用企业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税务总局将完成统一推广的综合征管系统(国税)、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出口退税系统、金税三期核心征管软件等应用系统的改造工作。各省税务机关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建设方案调整相关信息系统的通知》(税总办发〔2015〕160号)要求,落实企业纳税人识别号与统一代码的衔接方案,配合有关单位,搭建省级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并改造自有税务应用类系统及网上办税等系统,实现与税务总局统一推广系统的对接。税务机关要做好服务和落实工作《通知》同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做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让广大纳税人了解“三证合一”改革的内容、意义,知晓“三证合一”改革带来的便利。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将“三证合一”改革工作列入2015年第四季度绩效考核,按照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考评考核。税务总局也将适时组织开展“三证合一”改革专项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及个人尤其是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地圆满完成。
2015.09.24

关于抽逃注册资金的法律规定你了解多少?

抽逃注册资金是指注册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没有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没有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抽逃注册资金的法律责任第一百九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第二百零一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第二百零二条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百零三条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百零四条公司不依照本法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如数补足应当提取的金额,可以对公司处以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百零五条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百零六条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第二百零七条清算组不依照本法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退还公司财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二百零八条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第二百零九条公司登记机关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二百一十条公司登记机关的上级部门强令公司登记机关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或者对违法登记进行包庇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二百一十一条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百一十二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百一十三条外国公司违反本法规定,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关闭,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百一十四条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第二百一十五条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的,其财产不足以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第二百一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2.04.07

热门服务

成都公司注册  乐山公司注册  绵阳公司注册  德阳公司注册  自贡公司注册  内江公司注册  遂宁公司注册  广安公司注册  南充公司注册  达州公司注册  巴中公司注册  攀枝花公司注册  西昌公司注册  泸州公司注册  广元公司注册  雅安公司注册  宜宾公司注册  眉山公司注册  宜昌公司注册  襄阳公司注册  荆州公司注册  汉中公司注册  双流公司注册  龙泉驿公司注册  广汉公司注册  资阳公司注册

成都公司注销  乐山公司注销  绵阳公司注销  德阳公司注销  自贡公司注销  内江公司注销  遂宁公司注销  广安公司注销  南充公司注销  达州公司注销  巴中公司注销  攀枝花公司注销  西昌公司注销  泸州公司注销  广元公司注销  雅安公司注销  宜宾公司注销  眉山公司注销  宜昌公司注销  襄阳公司注销  荆州公司注销  汉中公司注销  双流公司注销  龙泉驿公司注销  广汉公司注销  资阳公司注销

成都代理记账  乐山代理记账  绵阳代理记账  德阳代理记账  自贡代理记账  内江代理记账  遂宁代理记账  广安代理记账  南充代理记账  达州代理记账  巴中代理记账  攀枝花代理记账  西昌代理记账  泸州代理记账  广元代理记账  雅安代理记账  宜宾代理记账  眉山代理记账  宜昌代理记账  襄阳代理记账  荆州代理记账  汉中代理记账  双流代理记账  龙泉驿代理记账  广汉代理记账  资阳代理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