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巴中三类医疗器械许可办理下来后有效期是多久,到期了怎么办,可以延续遗失了还可以补办吗!答案毋庸置疑是肯定能补办的,那么补办需要哪些资料和流程呢!
资料:
学历证明,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监管机构意见,委托配送协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表
受理条件: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提出延续申请[但企业未延续前,不得提起分支机构(门店)的延续申请]。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食药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食药监械[2015] 239号)的要求。
受理条件: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关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薄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