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文件中指出:
对《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存量公司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在过渡期内将出资期限调至五年以内,2032年6月30日前完成出资即符合要求。同时,明确有限责任公司自2027年7月1日起剩余认缴出资期限不足五年的,不需要调整出资期限。
这个征求意见稿对于老公司,也就是2024年7月1日之前成立的公司,给出了三年的过渡期(2024年7月1日——2027年的6月30日)。
它是从2024年7月1日开始算过渡期3年。所以对于新公司法实行(2024.7.1)以前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公司法规定期限的,就是超过五年的,应当在过渡期内进行调整。
光是看政策可能有些朋友还是比较难理解,下面我们举两个例子来具体说明:
1. 比如公司是2020年设立,经全体股东一致约定的10年认缴到位,那么到了2027年,只剩下3年时间了,根据新公司法设置的过渡期明确责任公司自2027年7月1日起剩余认缴出资期限不足五年的,不需要调整出资期限。
*股东认缴出资额由股东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决定出资计划,股东应当按章程的规定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
2. 剩余出资期限,超过五年的,应当在过渡期以内,将剩余的出资期限限调整至五年内。
还是刚才的案例,公司2020年成立,设置的是15年实缴到位,那么2027年的时候还剩8年,这个8年超过了公司法规定的5年,所以从2027年7月开始,得调整回五年内实缴。这也就是说,老公司最长有8年的时间可以实缴,过渡期3年(2024年7月1日-2027年6月30日)加上五年实缴期(2027年7月1日——2032年6月30日)。
也就是说作为咱们存量公司的老板,如果剩余出资时间不足五年的并且出资额过大,明显负担不上的,我们可以尽快做减资处理,以免后面工商局直接干预。
但如果是今年想要在成都公司注册的朋友,我们建议在2024年7月1日之前注册。因为一旦过了这个时间,就只有5年的实缴时间,而没有3年的过渡期了。
如果各位老板在成都有工商、税务上的任何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启冠,成都公司代办我们是专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