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实施,其中,“五年内缴足出资”的新规定,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现在我们一起来了解下,“五年内缴足出资”更详细的解释吧
一、五年内缴足
1、法律规定
新《公司法》第47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最低限额、股东出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适用对象
认缴出资额要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的规定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该规定并不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非企业法人、合作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
二、现实中如何缴纳
1、2024年7月1日前登记设立的公司(三年过渡期)
(1)有限责任公司
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5年(即超过2032年6月30日)的,应当在三年过渡期内(即2027年6月30日前)将其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5年内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还要依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股东应当在调整后的认缴出资期限内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不足5年的,无需调整出资期限,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认缴出资期限内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即可。
(2)股份有限公司
应当在三年过渡期内(即2027年6月30日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
2、2024年7月1日起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在成立之日起,需五年内足额缴纳认缴出资。
对于股东增资的出资额,认缴出资时间自增资之日起不应超过5年。
3、2024年6月30日前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后办理增资登记
新增出资的认缴出资时间自增资之日起不应超过5年。
三、五年内没有实缴会有什么后果?
新公司法规定: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出资的可以出5w以
上,20w以下的罚款。
如果注册资本过高,已经超过了股东出资能力的,可以提前办理减资,如果您觉得程序繁琐可以来联系巴中公司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