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监事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在传统的公司治理结构中,监事会作为重要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然而,随着商业环境的不断变化和公司治理理念的更新,监事会的存在逐渐显露出一些问题。一方面,它在许多公司中并未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在一些初创企业或规模较小的公司中,监事会往往成为了一个虚设的职位,没有实际的权力。另一方面,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和业务复杂性的增加,传统的监事会制度可能无法满足现代公司治理的需求。
因此取消监事这一变化出现了。
2018年《公司法》第51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2023年《公司法》第83条:
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也可以不设监事。
成立公司至少需要两个人的身份证。一个人担任股东并兼任法人、董事和经理,另一个人担任监事,而且监事不能与董事、经理、法人是同一个人。
然而,对于很多初创型公司,尤其是那些股东只有一个人的公司来说,其董事、经理和法人往往都是同一个人兼任的。在这种情况下,监事一职就像个虚职,没有实际意义。
对此,新公司法做出了修订,主要修改点有两个方面——
第一,规模较小的或者股东较少的情况下,公司可以只设一名监事,无需设监事会。
这个改动极大地拓宽了公司在设置监督机构的自由度,公司可以视自身情况设置相应的监督机构,行使监督职权。
第二,在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公司可以不设监事,甚至不设置监督机构。
取消监事,没有监督机构并不意味着没有监督机制,公司依然能够通过章程等其他方式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
此外,以前担任监事的,如果现在不想继续担任了,在今年 7 月 1 日新公司法实施之后,也可以去申请工商变更,这样公司就和你没有任何关系了。
总的来说,新公司法取消监事岗位是一次重要的改革尝试。这一改革简化了公司注册流程,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同时也推动了公司治理结构的现代化和高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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